针对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上哪一类企业适合做贯标沒有明确提出,到底什么种类的企业适合做贯标呢?
什么企业必须做贯标?
1、知识产权优点、示范性企业,规定做贯标;
2、提前准备申请市、省知名商标、著名商标的企业,贯标可做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合理证实;
3、提前准备申请我国高新科技企业、技术革新新项目、产学研合作、标准规范新项目的企业,贯标可做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合理证实;
4、提前准备发售的企业,避开发售前的知识产权风险,变成知识产权标准的合理证实;
5、专业化、控投型等组织结构繁杂的中大中型企业,贯标能够理清管理方法构思;
6、知识产权风险大的企业,根据贯标能够标准知识产权风险监管,减少侵权行为风险;
7、知识产权工作中早已有一定基本期待更为标准的企业,贯标能够标准流程管理;
8、常常必须报名参加公开招标的企业。
也有人要问,小型企业能够做贯标吗?
回答是毫无疑问的,并且知识产权贯标可以弥补企业管理方法上的空缺,越快进到贯标越好,减避知识产权风险。
风险预防要比过后挽救成本费耗费小得多,因此 企业应当尽快贯标,导入精细化管理,在管理方法执行中,持续查验系统漏洞并加以改进,以做到减避知识产权风险的实际效果。